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工作的通知(鄂人社发〔2009〕8号)
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工作的通知
(鄂人社发〔2009〕8号)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:
自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工作试运行以来,通过实现信息实时处理和资源共享,规范了办事程序,创新了服务手段,提高了工作效率,今年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(以下简称:省中心)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开展,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在线考试系统和在线考务管理系统,是职业资格在线工作网的一部分。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,在保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,实现各级鉴定机构考务管理工作网上运行,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数据共享机制。在线考试系统和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由省中心组织研发,免费向各鉴定机构配发。通过工作网与国家职业资格在线工作网联接,网上完成全国、全省统一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。同时为实现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、技能人才库建设、网上远程报名、远程考试等工作奠定基础。
二、职业范围
全省首批在线考试职业为:人力资源管理师、项目管理师、秘书、电子商务师、推销员、公关员、企业培训师、美容师、美发师、电工、汽车维修工、电焊工、商品营业员、餐厅服务员、企业信息管理师、物流师、理财规划师、职业指导师、经营师、公共营养师共20个职业,电工、美容师、美发师、汽车维修工、电焊工、商品营业员、餐厅服务员7职业的理论考试采用在线考试方式,其余职业的理论和操作考试均采取在线考试方式。以后将适时增加在线考试职业。
三、考务管理
各市、州、县在线考试由省中心地方考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,省直属鉴定机构的在线考试按鉴定程序和各部门职责组织实施。在线考试的考务管理实行网络化管理,统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平台(http//59.151.42.139:8181/ostaoa17)完成。
四、考试收费
在线考试鉴定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鄂价费[2004]196号)文件。技术支持及软件使用费由省中心承担。
五、工作安排
(一)各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在线考试的准备工作,并指派专人负责在线考试技术工作。各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须在2009年底前建成标准化考场,辖区内的考场设置工作由所在地市统一部署,2010年底前完成全省在线考试考场设置工作。
2009年7月30日前,各地市向省中心远程培训部提交在线考试考场设置申请(详见附件2),9月15日起,全省正式启动部分职业的在线考试。
(二)省直有关单位及省直鉴定机构可向省中心申请设置在线考试考场,不具条件的,由省中心指定考试地点。
(三)在线考试考场应具备较好的网络条件、考试机房,有专业管理维护人员,计算机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0台(详见附件1)。
(四)从2009年9月15日起,实行在线考试的职业,各地不得再组织传统的纸笔考试,全省一盘棋,上下同步,确保在线考试工作在我省稳步有序推进。
联系部门: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远程培训部
联 系 人:陈 洁 杜鹃
联系电话:027-87262477
传 真:027-87262477
附件1:
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考场计算机软件、硬件、设备条件.doc
二OO九年六月八日
